河北涉县“三三九”覆盖办案全程总结

时间:2013-09-20 11:02:33

“本次督查共抽取5个科室办的6件案子,其中5件优秀,1件在涉案款物移送上不及时,提出批评。案件主办人和科室负责人要作出深刻检查。”这是近日河北省涉县检察院纪检组组长李成良在该院每月例行纪检通报会上的总结。

今年以来,涉县检察院根据纪检工作的具体要求,建立完善了全面覆盖办案过程三个环节、核心掌控三类人员、重点突出九类案件的“三三九”内部监督体系。“三三九”内部监督体系中的第一个“三”是指案前、案中、案后三个办案阶段;第二个“三”是指案件受理、案件办理、案件监督三类人员;“九”是指《人民检察院执法办案内部监督暂行规定》列出的九类案件。


全面覆盖办案过程三个环节是指紧紧抓住案前、案中、案后三个关键环节,对执法办案过程实行全程无缝监督。案前,给办案人员下发《办案提示卡》和《案前约法》,实行提醒防范监督;案中,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实行一般跟踪和重点跟踪相结合;案后,实行回访交流的诫勉警示监督。针对三类人员以及九类案件,采取定期检查和重点抽查的方式,纪检组每月进行一次重点监督,根据各科室办理案件的具体情况,随机抽取一件或两件进行复查。通过案件监督全覆盖与重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该院建立了网格化监控体系,为筑牢廉洁防线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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