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县狠刹“公款吃喝风”“三定两报一检查”

时间:2013-03-05 10:24:11

时至岁末年初,又迎来吃喝玩请的高峰季节。为此,涉县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三定两报一检查”制度,从2013年1月15日至2月28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制止公款吃喝专项活动。

    明纪律,划清接待红线。涉县出台规定,在公务接待中严格实行“八个一律”。即: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举办的工作总结表彰、安排部署类会议,一律不得在营业性饭店安排宴请;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之间,一律不得用公款相互宴请;不得以“同学会”、“老乡会”、“战友会”等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上级机关到县内检查工作安排的公务接待,一律不得在定点接待饭店或机关食堂以外安排用餐;党政机关干部到农村调研、检查指导工作或执行其他公务的,不得到营业性饭店吃喝,一律在乡镇食堂用工作餐;工作日中午,机关工作人员一律不得饮酒、酗酒;公务接待一律不得自带烟酒(由县纪委协调接待饭店按平价供应烟酒),不得安排名贵菜肴和高档酒水;在公务接待中,一律不得组织或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

    定制度,规范接待标准。该县实施“三定两报一检查”制度,规范公务接待程序和标准。“三定”即:定点接待。各单位将单位定点接待饭店,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一把手”签字后报县纪委党风室登记备案。定人接待。严格限制陪餐人数。定额接待。限定接待人均消费金额(含烟、酒、饮料)。“两报”即:电话预报。各接待单位务必在接待前,将接待人数、接待标准、接待地点及房间号、陪餐人员情况等相关信息,通过电话报县纪委党风室。对不按要求电话预报的,一经发现均以公款吃喝论处。限时报告。公务接待实行一餐一报告。各单位要在接待完24小时内,将《涉县专项整治活动公务招待报告单》、饭店消费机打清单报县纪委党风室进行核查、备案。“一检查”即:县纪委联合两办督查室、广电台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专项治理检查组,采取每日巡查、明察暗访、举报核实等形式,对全县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进行专项检查。

    严问责,狠刹歪风邪气。涉县将治理公款吃喝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对违反“八个一律”,用公款大吃大喝的单位及责任人,在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并视情况对直接责任人和单位主要领导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处分。截至目前,各单位事前申报20余次,组织检查30余次,有效遏制了“公款吃喝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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