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县整治"隐形"公款吃喝风 九个必须十项严禁

时间:2014-07-21 17:05:29

     针对当前一些单位利用机关内部食堂公款大吃大喝、相互宴请、超标准接待等行为,涉县深入调研、对症施治,以“九个必须”、“十项严禁”,狠刹“隐形”公款吃喝风。

 

    “九个必须”。即:必须如实申报备案,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国有企业,凡设立内部食堂的,必须将食堂设置情况向县纪委申报备 案;必须建立管理机构,凡设有内部食堂的单位,必须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具体负责单位食堂的公务接待、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必须分类安排接待餐别,根据接待对 象不同,要分别设置工作餐和接待餐两种用餐类别;必须严格接待程序,确需在食堂接待的,由相关负责同志填写《内部食堂来客接待申请表》,经分管领导审批 后,由党政办安排接待用餐;必须执行报告制度,各单位公务接待活动在接待前要电话报县纪委;必须建立工作台账,食堂物资采购和领用必须实行台账管理;必须 单列财务账项,各单位食堂收支情况必须设专账管理,同时要建立公务接待流水账;必须定期公开收支情况,各单位食堂收支情况实行日清月结,每季度定期在政务 公开栏公示;必须限定食堂用工支出,各单位炊事员人数原则上按照与职工人数1:30的比例配备,不得高薪聘用厨师。

 

    “十项严禁”。即:严禁超范围接待;严禁超标准接待;严禁超范围列支;严禁提供烟酒饮料和高档菜肴;严禁变相公款吃喝;严禁违规饮酒酗酒;严禁转移转嫁接待费用;严禁到企业会所吃喝;严禁违规设立“小金库”;严禁设置障碍不配合检查。

 

    今年以来,该县共开展监督检查30余次,未发现违纪行为,全县利用机关食堂公款吃喝歪风得到有效遏制。

网友评论
发布评论(共有条评论

验证码: 匿名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