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涉县财政局全力改善 保障低保资金安全发放

时间:2013-10-28 08:47:23

    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提高城乡低保对象收入,涉县财政局着力注重社会救助资金长效保障机制建设,不断提高社会救助水平。

    一是不断提高救助标准。县财政局协同相关部门共同制定保障标准调整机制,确保了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自然增长。今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补差标准由每人196元/月提高到375元/月(保障标准由每人325元/月提高到375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补差标准由每人1152元/年提高到1272元/年(保障标准由每人1888元/年提高到2304元/年)。

    二是着力加强救助资金管理。在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中设立社会救助资金专账,所有救助资金实行“年初预算、专项审批、专户运行、封闭管理、专款专用”原则,保证了资金安全。1-9月,全县累计发放社会救助资金2291万元,1.42万人得到救助。其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1078万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1037万元,农村五保供养资金176万元。

    三是保证社会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为保证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县财政协调民政、金融部门对社会救助资金实行“民政审批、财政划拨、银行发放”的模式,由银行开具救助资金存折,救助资金直达救助对象个人账户,杜绝了救助资金被挤占、挪用、截留等问题,确保社会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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